公正性声明

发布日期:2024-01-02 10:24:04  浏览量:81

为保证本公司检测工作的客观性、科学性和公正性,特声明如下:

1、本公司站在第三方公正立场,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及合同契约的规定,遵循客观独立、公平公正、诚实信用原则,恪守职业道德,承担社会责任保证,不发生无资质、超资质、超范围检验;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。我公司对出具的检测数据结果负责;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2、对所承担的检测/评价技术服务工作均严格按照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规范进行,并制订符合《学校卫生综合评价》(GB/T18205-2012)、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》(国家卫健委令第4号)、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》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2023年第21号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RB/T214-2017所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,以确保工作的准确性、科学性和公正性。

3、在报告审批过程中,应严格履行三级审核程序。任何一级负责人都无权更改测试数据,即便发生错误,也应由检测/评价人员按照规定负责更改,由更改人盖章后重新履行逐级审批手续。确保检测数据、结果的真实可靠、客观、准确和可追溯性。

4、本公司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,如与检测工作有厉害冲突,按规定提出回避。违反制度,并视情节轻重,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。

5、公司的检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、商业、经济利益和其它方面的干预和影响,不参加影响自身公正性地位的活动,诚实、公正地进行工作,以保证判断的独立性和完整性。公司的检测人员,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。

6、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,对客户的技术资料、样品和检测结果负有保密责任,未经客户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扩散,不得用于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。

7、作为公司领导者郑重承诺不对检测工作进行干预,本公司工作人员如有违法、失职、徇私舞弊行为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8、自觉接受客户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9、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只能在本公司任职,不允许在其他公司任职。